1、分月开具发票
(1)当满足结算条件时,请开具合格发票,于寄送前申请结算。
(2)vivo提供的对账单上的金额为含税金额。
(3)线上结算的账单按月出具,请您注意一张对账单开具一张发票,不要拆分游戏开票。
(4)若月结算金额少于1000元(含),可多月合并开票,请仅开在一张上。
2、开票信息
公司名称:广东天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纳税人识别号:91441900092383458Q
地址、电话: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步步高大道255号E栋四楼 0769--89056526
开户行及帐号:东莞市建行长安支行 44001779108053024016
3、开票项目
“信息技术服务*信息服务费”。(若您无法开具完整项目“信息技术服务*信息服务费”,开具“信息技术服务”、“信息服务费”、
“信息费”、“信息技术服务费”也认为有效)
4、发票种类和税率
请您根据您所填写的财务信息开具发票,若您提供的发票税率需变更,请于出账日前在后台申请财务信息修改并审核通过,下月账单将
以最新扣税点出具。若历史未结算账单扣税点与现发票类型不符的,请及时以邮件形式告知vivo(vivo邮箱:youxijiesuan@vivo.com)
或与客服联系,便于vivo及时调整调整账单扣税点。
5、票面规范
因增值税发票的接收规定十分严格,您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,有以下注意事项:
(1)发票上的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开票信息请务必清晰完整
(2)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需提供发票联及抵扣联,两联都需加盖发票专用章,要求清晰可见,且不得覆盖发票表面信息(抵扣联请勿
补盖,避免发票章重复问题)
(3)密码区请勿超区
(4)开票日期要求格式正确,显示完整
(5)若您出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,vivo财务一律会做退票处理,由此引起结算付款延期的由您自行承担
6、发票寄送
请您将合格的发票和对应账期的对账单一并寄送至vivo
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靖海东路168号
收件人:财务部-林曼羽
联系电话:0769-85540688(仅接收快递用,不提供咨询)